在企業(yè)每年年底年結前,應當對一些科目的余額進行清查。比如其他應收款科目,就可能存在涉稅的風險。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下。
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:
1.應收的各種賠款、罰款:
2.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:
3.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
4.存出保證金,
5.其他各種應收、暫付款項。

涉稅風險:
一、個人所得稅風險
財稅[2008]83號、財稅[2003]158 號借款年度終了后未歸還借款的:視為企業(yè)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,按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
對企業(yè)其他人員取得的上述所得,按照工資、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。
個人所得稅的風險在于:如果年度終了沒有結清借款,稅務檢查時投資者可能被加收20%的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:企業(yè)員工可能被加收最高可達45%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,還有可能的被加收滯納金和罰款
二、增值稅風險
財稅[2016] 36 號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,但用于公益事業(yè)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。
個人在其他應收款年末大額掛賬,即視同企業(yè)向個人提供貸款服務,沒有利息收入也要視同銷售,按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確認利息收入,一般納稅人按6%、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按3%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。
三、企業(yè)所得稅的風險
同樣也存在視同銷售的情況
比如公司有貸款的,與“其他應收款”金額相當的貸款的利息支出不予稅前列支。公司無貸款的,按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確認利息收入
綜上,其他應收款在期末結賬前一定要進行核查,有個人掛賬款項,年結前需要全部結清,特別是大額掛賬的,務必結清。否則,就如同埋下了定時炸彈,以后如果被檢查到,有很大的社會風險。一個企業(yè)如何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,請來鴻天教育網( www.athpap.net )會計訓練營,跟隨專業(yè)優(yōu)秀的老師一起學習吧。